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 负责人任职前公示
发布时间 : 2020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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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的作用,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,经2020年7月28日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对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负责人进行任职前公示。
1.杨国华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长办公室主任,拟任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。
2.徐扬生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长,拟任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。
3.李夏琳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基金会副主任,拟任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。
公示时间:2020年7月28日-8月3日止
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本基金会反映。
联系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行政楼
联系人:马雯欣
联系电话:84273791
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
2020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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