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获得深圳市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发布时间 : 2020-06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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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60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》(财税〔2010〕45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141号)和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财法〔2016〕24号)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教育基金会获得了深圳市 2019 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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